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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和杨、乔二人分手后,就跟林平之一起到佛山去,一路上又是坐船又是驾车,一路劳顿,这且不用细说,总之就是好不容易从广州郊外的三元里到达佛山郊区,离林平之的家所在的福威镖局不远。
等到了离福威镖局只有十几里路的地方,两人都不免放松下来。
林平之是这里真正的地头蛇,便提议两人到附近的酒肆喝口茶再走,李仙自然不会反对。
两人进入路旁的露天酒肆坐下来,就有一位白发老人出来打招呼,将两人所坐的桌子擦干净。
看到老人,林平之却好奇地问道:“老丈,看着你面生,原先的老蔡去哪儿了?”
老人弯着腰,回答:“老蔡家里出了点事情,急等着用钱,又不愿意继续干这薄利多销的买卖,就把这酒肆定给我了。
小老二姓萨,本来在广州做小本生意,只是年纪大了,做不动了,就花了三十两银子顶了他的酒肆。以后在这里做生意,还希望两位多照顾照顾。”
林平之这才释然,说道:“我就说这老蔡平时爱喝酒,又爱赌博,不是做这小生意的料,换了老丈也好,肯定能比他上心一些。
你给我们拿坛好酒,再上几个小菜。”
白发老人连忙称是,向三人施个礼,就退了下去。
一会儿,就上来一个青衣少女,看来是那老人的女儿,在桌子上摆碗筷,放上一坛酒,又放上几个小菜,倒是有荤有素。
李仙自从听说这酒肆换了人,就细心观察这父女,那老人也罢了,看不出什么破绽,但这青衣少女身形极为婀娜,只是脸上皮肤黝黑,又有很多痘瘢,似是小时候患过天花。
李仙的观察力远超常人,细看之下心里却是咯噔一响,一看林平之把酒倒到碗里,想一口喝下去,便急忙阻止。
“我们走了好一会儿路,急着喝酒容易伤身,不符合学武养身的要旨,还是先喝点水再说吧。”李仙解下随身带着的水囊,示意两人先喝水,不要动桌上的东西。
林平之有些不耐烦,李仙急忙投以严厉的眼神,又在桌子下狠狠踩他两脚,才让他放弃喝酒的想法。
“老丈,我听你的口音却有些耳生,恐怕不是本地人吧?”李仙喝了口水,没话找话地跟白发老人聊天。
“客官好耳力。小老二祖籍是北方的,来广东数十年,这乡音也没改成,倒是很容易听出来。”白发老人在那边案子上切牛肉,头也不抬地说道。
“我就说跟咱们广东话不太一样吗。”李仙呵呵一笑,又看向那位青衣姑娘,从头一直看到脚,倒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样子。
这时候的女性不管富人家还是贫寒家的都要裹足,否则不好嫁出去,只是看这姑娘一双大脚,却是难得的天足。
在封建时代,仔细看女性的脚本是一件极为失礼的事情,那姑娘看到李仙直盯着自己的脚看,不由瞪了他一下,把脚缩回裙子下面,倒是一副脾气不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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