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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睡了几天之后,琼斯忽然“顿悟”了。当然,肯定不是朝着父母希望的方向。

风轻轻地吹着,蓝色的月光照耀大地。

天边的云在明媚的月光下轻轻飘荡。草木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辽阔的大地在身下流转而过。

期间,两人偶遇了好几座的血族古堡。有建在山上的,有建在河边的,有建在平原上,树林里的。反正各式各样的城堡都有。每一座城堡之间都会保持着一段距离。

别看古堡林立,一个接着一个,每一个家族的家长都挂着公爵伯爵的头衔,琼斯的父亲号称伯爵,贝利的父亲号称公爵,其实血族的领地比人类要小很多很多倍。科林半岛本身就不大,而整个大陆上血族领地加起来,也不过就是一个贝希尔公国的规模而已。只不过血族人口也比人类少很多很多,所以每一个家族的地皮看起来都很大而已。

渐渐地,前方出现的城堡越来越密集,有的城堡甚至就在隔壁山头而已,这意味着琼斯已经越来越接近血族聚居的中心地带了。

远远地,一个壮观的画面终于出现在琼斯面前了。

那是一座环形山,呈倾斜状,一端开口。

主峰上,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城堡。

对于血族来说,白色的城堡,本身就是一种财富的象征了。绝大多数的血族不敢选择白色作为城堡的主色调,不是因为他们买不起白色油漆,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人手保养。

是的,城堡是必须要保养的。缺乏保养的白色城堡,很快就会变成灰色城堡。那会成为其他血族口中的笑话的。而保养,需要人手,下属血族的多少,恰恰就是衡量一个血族实力的关键。

像琼斯家,别说保养外墙了,城堡里的保养都还不足呢。

关键是,这里的白色城堡还不只一座。巨大环形山的七个山头上,分别各有一座或大或小的白色城堡。

不过,这还不是关键。

真正厉害的,是这里居然出现了一座血族的“城邦”。就在环形山中间的平原上,一大片的建筑星罗棋布。

当然,如果以人类城市的规模来说,这里压根谈不上“城”,顶多只能是个“镇”。但作为血族来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这意味着,众多血族在这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聚居。

也因此,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就如同人类的城镇一般。

居住在这里的,除了萨姆博家的下属之外,还有众多的商人以及自由民。不仅仅是血族,还有地精,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种族。而这里最重要的商业活动,就是血族贸易……是的,只要付得起足够的钱,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一个血族。当然,你也可以买到木乃伊,或者僵尸、哥布林之类下属。甚至人类,都有可能买到。

据说,朵拉的父母就是在德拉库拉伯爵在这里买回去的。

矮人会到这里来兜售装备,精灵也会到这里来出售他们的魔法物品和各种奇怪的药剂。

商人们还提供各种送货上门服务,琼斯家赖以生存的人血,就是从这里送过去的。至于商人从哪里弄来的,这就不是上位血族们关心的了,他们只管血新不新鲜。

这种地方被血族称“希尔德”,意思是“心脏”,“向四肢输送血液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地方的话,上位血族们将无法维持他们高贵而优雅的生活。

当然,正是因为“希尔德”位于萨姆博家族的领地上,所以可以想象,他们能从中获得多少好处。这就是他们能成为血族三大家族的原因了。

据说亚岱尔的父亲,是一位亲王。萨姆博家族一共有七位亲王,刚好对应这里的七座城堡。

扫了一眼,琼斯便朝着最靠右的一座稍小的城堡飞了过去,朵拉紧紧地跟上。

城堡的前方,是一个巨大的,位于山顶上的花园。有喷水池,有平整的地面,甚至还铺了红色的地毯。

几辆由独角兽拉着的“马车”就停在那里。

门口站着六个副武装的僵尸守卫以及一个穿着礼服的血族管家。

琼斯扑腾着翅膀落到他面前,就要往里走。却被其中一位僵尸守卫用仪仗用途的长柄斧拦了下来。

梳着光亮头发,留着小胡子的血族管家立即朝着琼斯走了过来。

还没等他开口,琼斯已经递上了邀请函。

翻开看了一眼,血族管家似乎愣了一下,不过,也仅仅是愣了一下而已。他很快摆了摆手,示意僵尸守卫们让开,然后侧过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琼斯少爷,亚岱尔少爷正在等您呢。”

也不说话,琼斯带着朵拉就直接往里走。管家连忙追了上去,走到前头带路。

不得不说,亚岱尔家的城堡,才真的像个城堡。如果将琼斯家的城堡对标格雷的咸鱼港城堡的话,那么亚岱尔家城堡的奢华程度,就堪比狮王宫了。当然,是班尼迪克二世早期执政时代的狮王宫。琼斯家平时都是黑漆漆一片的,只有日常活动的区域会点上蜡烛。而这里,也不管有没有人,整个城堡都是灯火通明的。一天下来,也不知道要烧掉多少蜡烛。

要知道,蜡烛可并不便宜。

关键这里不只亮,还真的有东西可以看。

奢华的装潢,繁琐而大气的雕塑,精美的画作。整个城堡就好像一个宫殿似的,四处都充满着艺术气息。

这很可以理解,事实上,血族的艺术造诣,往往要比人类高出许多许多倍。他们有更长的寿命可以挥霍,也有更长的寿命可以用来搜罗各种奇珍异宝。如果不是主题都偏黑暗的话,大概人类的贵族也会极为追捧吧。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人”。血族的财富,从来就不是有多少金币,有多大领地,而是有多少“人”。

一路上,光是跟琼斯交错而过的,萨姆博家的血族仆人,就已经有十几个了。琼斯甚至还见到了十几个人类仆人。

朵拉都看懵了。

虽说朵拉也是去过教廷山的人,但即使是教廷山,跟这里也有着一定的差距。

走过长廊,路过大厅,又沿着环形楼梯上了三楼,琼斯和朵拉最终在管家的带领下来到了一扇嵌着金边的大门前。

“亚岱尔少爷,琼斯少爷已经到了。”

“好的,知道了。你让他先稍等一下。”

侧过脸,管家恭敬地对琼斯说道:“琼斯少爷,实在抱歉,需要让您稍等一下。”

“没事。”琼斯深深吸了口气,趁着这个空当问道:“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人类呢?”

“因为不可能所有的,都是血族。”管家轻声回答道。

琼斯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看出了琼斯的疑惑,管家干咳了两声,接着说道:“有些事,我们不可能让僵尸、哥布林或者木乃伊去做。毕竟他们……有点脏。”

“哦。”琼斯尴尬地点了点头。

好吧,琼斯家可没这么多讲究。琼斯的亲戚里,顶多也就是公爵而已。虽然会讲究一些,但显然没到这个地步。像琼斯家,就一个人类都没有。因为德拉库拉伯爵觉得人类性价比太低了,干不了重活,又贵,寿命还短。虽然他们很能生,但吃的也多。

好一会,亚岱尔终于开门了,穿着一袭华丽的礼服出现在了琼斯面前。

“当当当当!欢迎你!我的兄弟!”说着,他一把抱住了琼斯:“为了庆祝你的加入,我决定今天玩点有意思的东西。”

“有意思的东西?例如?”

“例如格斗比赛。听说你能施展圣光,我决定让你在兄弟们的面前树立威望。”

听到这句话,琼斯的嘴角猛地抽搐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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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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