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诗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七十二章 有点把玄幻,一名隐士的前半生,洪山诗人,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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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是二妹带我到夜市上吃的,她说,这里有一个比较火爆的夜市,很霸蛮。以前她听说过,没去过,想让我陪她尝试一下。

这个要求倒好答应。那地方必须走路去,是一个背街小巷子,车开不进去。

在街上,她倒是自然地挽住我,我也习惯了,就当是小妹挽着大哥哥吧。这样闪烁的霓虹,这样热闹的夜晚,没一点暧昧或者亲热,会辜负这个城市的风景。

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才来到那个地方。果然火爆,滋啦的油锅炸响,烧烤的烟雾四散,虽然已经是秋天,已经有喝酒的人,穿着单衣,还有烧烤的大哥,露出纹身,大金链子大手表,黑道大哥到处跑。

果然是个霸蛮的地方,怪不得,二妹这样的女子,肯定不敢一个人来。在总体上说,长沙的治安还是非常好的。但这里,黑夜中黑道的LOGO闪现,确实比较独特地吓人。

点了串,啤酒,一尝,果然是爆辣爆咸的品味,如果没有啤酒中和,你都吞不下去。

二妹也喝啤酒,这并不让我意外。她们欢场工作的人,总得有点应酬。尤其像她那样,搞接待的领班,也是见过很多场面的。

声音嘈杂,烟火弥漫,这里只有胡吃海塞,没有温情脉脉。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做文章,这句话仿佛是某个湖南的伟人说的,在这里,我体会到了。

奔放与自由,让意气飞扬。在食欲面前,人人平等,食客们感到了尊严与痛快。为了更强烈的体验,经常听到此起彼伏的叫声:“老板,多放辣椒!霸蛮搞!”

这里不是分头的天下,这里的人,头发要么很短,要么很长,板寸倒是最普通的了。比如光头是中年男人最爱的,直率不羁的坦荡,我一无所有我怕谁?不像有的交响乐园指挥家,只有几根头发还想装,在溜冰场四周围着一圈铁丝网。

年轻人在这里,也有他们的夸张。我就看见几个,仿佛曾被剃光了头,才刚长出短黑冒头的样子,如同雪化后刚刚冒头的青草。这种形象让人联想从监狱刚出来的人,我见多了。这种以头型取得心理优势的年轻人,在看守所,我见多了。

当然还有特别长的,如同每一根发丝都飘荡着摇滚的忧伤,在中年女人面前卖萌,这是一招好棋。

酒一下肚,人就轻了。我们甚至对划拳都产生了共识,欢乐得有点放肆。有时输了撸串,有时输了喝酒,总之法无定法,收放自如。

醉生梦死者,生死如常。

仿佛有压力从后而来,接着听到“呯”的一志,一巍峨身躯靠近,阴影已经很明显了。花衬衫与大胡子,当然还有光头,油腻腻地来了,座在了我的对面。我这才发现,我的对面就是二妹,他坐在了二妹的身边。

“兄弟,干一个?”粗哑低沉的声音,让世界仿佛突然寂静。我看着他笑,他手上的瓶子只剩下半瓶啤酒,怎么喝?

一般高手遇敌时,总是轻蔑地微笑,这是我在武侠书上看到的。我承认,我在装。

“怎么喝?”我故意装着文雅,其实表达了对他的不屑,我只是想激怒他,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兄弟,你想咋喝就咋喝。”这人一只手,已经搭在二妹的肩上了,二妹表现出惊恐和厌恶。

我要最大限度地表示轻蔑,以报复他的张狂,并且期待最后一击,打入他的心脏。

“你只有半瓶酒,你干了。”我低头,发现自己脚边有一块红砖,把它拿起来放在桌上,仍然很轻柔的样子:“要不然,我把这砖拍一半送给你?”

这一招显然提高了危险程度,他当然被激起了斗志。“兄弟,你要这么说,我干!”他的右手还没从二妹的肩上放下来,我对他使了使眼色,发现他在吞酒时也盯着我的。

我将红砖高高举起,他警惕地将身体一歪,手从二妹身上放了下来。我迅速将红砖往自己头顶上一拍,啪,红砖裂成两半,那家伙一口酒呛了出来,身子向后一仰,倒在了地上。

我迅速跑过去,一脚踩在他脖子上,双手各拿半块砖,他喉咙被踩,已经说不出话了。我把他一指,再把二妹一指,松开了脚。

这是个行家,翻身爬起来,向二妹嗑了一个响头,然后打了自己一耳光,跑了。跑了?就这样跑了?不是要来揩油的么?不是要来霸蛮的么?我看了看自己,怪就怪我着装不好,在这地方,穿着个西装,找打呢?

我拍了拍脑门上的灰,在惊恐未定的二妹面前,拍了拍她的头,说到:“继续,划拳,喝够!”

周边仿佛有零落的掌声,我就当没听见。这个时候,把大事当成小事,是装逼的境界。

老板送来了新的肉串:“大哥,最好的羊肉,送你的。”

隔壁一个烤臭豆腐的家伙,也端来一盘臭豆腐,气味诡异,他送了两瓶啤酒过来,笑笑,并不坐下来,仿佛他与此事无关。整个气氛,显得比较玄幻。

此时有一个板寸来了,提着一瓶啤酒。“哥,敬你,我干了,你随意。”他在我面前表演咕咚咕咚一瓶吹,我正要喝一口以示礼貌,他却附在我耳边说到:“刚才那家伙是来搅场子的,那条街的烧烤生意不好,我们这条街生意好,他不舒服。”

我假装深沉地点点头,以黑道老大的口吻演戏:“你在这里罩场子?”

“老大,兄弟刚出江湖,我们兄弟一伙已经进入几个了,现在势不壮。你帮我们出头,今天晚上的,我请了。”

这个我要接受,算是对自己用砖拍头的奖赏,我拍了拍他的肩,点了点头,他知趣地离开了。

大概喝了一个把小时,二妹已经放肆鼓噪了好一会,尖尖的划拳声音已经比较夸张,我知道,当她说话不太连贯的时候,已经多了。

我扶着她,准备离开。

刚才那小寸头过来,递给我一包芙蓉王,我摆了摆手,包含了谢绝和再见的意思,拖着软沓沓的二妹,走出了巷子。其实,没那个插曲,我们不会喝这么多。想霸蛮一下,那光头成了最好的作料。

走出巷子时,仿佛有一条黄狗,似曾相识的相关子,围着我们转,我怕它咬了二妹,装样子地踢了它一脚,它居然不躲开,只是停在路边,呆呆地看着我。

我回头,朝它“嘿”了一声,它没叫,只是停在那里,看着我,好熟悉。我一时想不起,我们在哪里见过。

二妹越软,我就越吃力,身体一边用力的滋味很不好受,况且她还七摇八晃的。我决定停下,改换一个姿势,我明白的,大约还有十来分钟的路呢。

街边有椅子,在一个服装商店门口,我们坐了下来,我刚把她放下,她手牢牢抓住我的胳膊,喊了声:“庄哥,你莫跑。”

这事不太好办,我得松松皮带,啤酒胀肚子,名不虚传的。一只手操作,在行人面前,在大街上,动作尴尬,我自己差点笑了起来。一个喝醉酒的年轻美女,男人在一旁一只手解裤腰带,此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不妥当。

一切收拾停当,我决定用比较自由的姿势了。

我把她往肩上一扛,这下舒服了,因为重心比较稳定,我大步流星。她的肚子在我肩上,屁股挨着我的脸庞,我拉住她的双腿,她的头,搭在我的背上。

“庄哥,晃。”她在我背后喊。我没理她,酒疯子,你越是理,她越是疯。我记得,要想更快到家,就得迈开步子,要迈开步子,就得增大摆臂的幅度。我只有左手是自由的,摆动起来,在路人眼中,比较夸张吧。

眼看快到家了,那门面两边的店铺还开着,二妹在拍打我的背。“我要下来,庄哥,我要下来。”

我本来不想理她,反正一切等到屋再说。但听到她喉咙发出异样的声音,就知道,有点刻不容缓。

我赶紧把她放下来,牵着她的手,她就势一蹲,在路边,吐了起来,在霓虹灯下,色彩丰富,气味冲人。

她向我伸手,我知道她想要纸。但我身上没有纸,因为男人出门,没带纸的习惯。她拍了拍她的腰,我明白了,她上衣是有口袋的。我伸手进去摸,结果在她扭曲的动作下,摸错了地方,从上往下摸口袋,我摸到了她的胸。

瞬间,我清醒了。

立马把她一找,不顾她的扭动拍打,一边往门面去一边掏出钥匙,开门,关门,都是一只手完成。迅速把她扛上了搂。当我把她扔在沙发上时,我发现这个动作好熟悉。仿佛是历史动作的回放,一时还想不起来。

当离开她的时候,她的手还在空中乱抓,仿佛怕失去了我。我速度当然比她敏捷,迅速躲开,在卫生间找了毛巾,打湿了热水,把她脸擦了一下。

我仿佛已经清醒了,而她还在沉醉中。我想了想,还是看着她睡比较安全。即使我把她放在床上,她也有可能翻下来。我从她床上找来一床毛毯盖上,她有时动一下,有时说一句我听不太懂的话。我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我试了试她的脉搏,还算正常。

我在一边烧水,家里虽然没有蜂蜜,但是,白开水还是需要的。酒后的第一反应是脱水,醒来后,凉开水是最好的东西了。

水烧开,凉上。我坐在沙发下面的凳子上,防止她摔下来。她没醒,我是不敢进屋去睡的。也怪自己,嗨了,没控制好她的酒量。自作自受吧,只有呆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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