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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征伐,出战的兵士分为三波,豪门护卫、金城守兵以及西域的雇佣军。他们各有各的圈子,想要他们融在一起,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豪门护卫、金城守兵还好说,但是西域的雇佣军们,他们很多一部分人连华夏语都不会说。面前混在一起,反而坏事。
在裴旻的提议下,豪门护卫、金城守兵就在瓮城下举办犒赏宴,金城的瓮城足够大,分成十数个宴会火堆,由他们自由吃喝玩乐。反正吐蕃大军抵达金城还有几日,可以适当的放松。
至于西域雇佣军直接在成功包了一家饭馆给他们。毕竟他们并非是唐军,而且收得也不是他们的钱,干的却是卖命的活。美食佳肴的款待,也是他们应得的。
战时禁酒,这是军中铁的规定,瓮城犒赏宴上喝的都是羊奶马奶,经过特别加工过的羊马奶,味道就跟后世的饮料相差无几。因为羊马肉食管够,昂贵的牛肉也准备了许多,寻常兵士一月都难得吃上几次肉食。尽管无酒助兴,所有将士依然吃的极为高兴。
裴旻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自是受到了所有将士的敬重,是宴会的核心人物。他毫无架子,以奶带酒与将士们喝了痛快,十数个火堆从头敬到尾,无一落下。
裴旻的身份,在他们而言可谓高高在上,他如此亲民,自然让所有将士心生好感。
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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