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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老少不论,贫富不分,只要能捎她一程,皆可。

只是,含焉并非绝色倾城。稍微有些钱财的商队,主事的大多过尽千帆,瞧不瞧的上她这一叶悬舟先不说,更重要的,谁也不会为了一次露水春色,就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在身边。故而能看上她的,多不过是几匹劣马,饥不择食。

其实,宁城繁华,来往总能捡出来两幅慈悲心肠。或许

并无那些或许,她如此着急。才看到一定点路,就迫不及待的狂奔上去,哪管前头是万丈深渊。反正,身后也是无边苦海。

所以,她尚且不知申屠易是谁,就下意识觉得,此人也是可的。

衣衫还没解完,她又想起自己脸上应是污着血渍,又赶紧覆手上去擦洗,唯恐眉眼不够清楚,让申屠易错过了一路人人称道的娇美容颜。

这举动讽刺又心酸,好些时候,她巴不得自个儿生成貌若无盐,这样没准早就投了个好胎,不必日日苟活的痛苦。可现在她却生怕无法引起申屠易的兴趣,只想再美一些,美如妖鬼精怪中的画皮蛇狐,迷的人神魂颠倒。

只要能迷住眼前这个人,薛弋寒就能活过来。

然正如她迷不住路上的贵人,这幅皮囊也迷不住申屠易。即使申屠易未曾在苏家住脚,也并不缺女色。京中的窑子,远比鲜卑王都的花色好上数倍,含焉这样的,学个词调管弦,多也就是混到能让恩客叫出名的地步,远不能让人夜以继日。

但她身上到底有东西能迷住申屠易。

露出来皮肉处,未沾染血迹的地方,是大条的指甲刮痕,间或有青紫红肿齿印,破损程度新旧夹杂,多不过三五日余,近的,怕是昨晚。有些地方,还带着陈年旧疤。

他正值血气,身边也没个人伺候,向来是欢场老手,对这些痕迹熟悉又陌生。熟悉是见的多,陌生的是,这么严重的,几乎没见过。

申屠易向来有钱就花,自然挑的都是各家翠翠红红的可人儿。凭谁买了去,也是好生疼惜着的。何况姑娘都是鸨儿的摇钱树,情趣之事,图个乐也就行了。弄成这样,楼里哪肯善罢甘休。

申屠易本是当含焉在胡言乱语,明明薛凌还没死,含焉就说谁死了导致她人尽可夫的之类乱七八糟的话。可这一身体无完肤漏出来,他下意识去看含焉的脸,分明瞧见其耳鬓唇腮亦不乏零碎乱相,忽然就不想再去猜含焉说的究竟是谁。

那些点滴胭脂洇然,无端让人周身恶寒,带着握刀的手都有了一瞬间的轻微颤栗。

但片刻心惊显然不能让他放手,只重重呼了一口气,想再喊一次含焉放手。各人有各人的渊源,佛既要从鹰爪子底下抢鸽子,就得将自个的肉喂给老鹰补足因果循环。

可惜含焉并不是神通如来,既抢不走薛凌,割了肉申屠易也不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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