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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来到了北京,那位老爷爷在之后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成为了少男少女们魂牵梦萦的男人。

那位老爷爷的名字叫——对不起我忘了他叫什么了,我懒得百度,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百度一下,虽然打下这些字的时间已经足够我打开搜索引擎,输入“肯德基创始人叫什么”这个问题,但是我依然懒得切出word文档。天啊,世上怎么会有我这么懒惰的作者,太可耻了。

可是问题在于,作者如果不可耻反而很严谨的话,这篇随笔就会不那么流水账,而像一篇科普文,这样会让它在别的流水账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让我们无视这份可耻,继续来讨论那个1987年在北京前门c位出道的骚老头子。

肯德基上校,卷发,国字脸,白西装,笑容可掬,维持着对于这个岁数的男性而言恰到好处的体型。因其深知在异国他乡打拼不易,所以无论严寒酷暑,都坚持在自己店门口卖笑揽客,老当益壮,令人动容。

虽然是个雕像。

这个骚老头子的魅力,或许00年之后出生的孩子们已经无法完全地领会了。但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至少我身边的小兔崽子们都沉迷于这男人该死的美味中无法自拔,时常可以听到的对话是——

“如果你这次考试考了年级前x名,妈妈就给你买肯德基吃。”

“妈妈我生日什么时候到啊?我想吃肯德基。”

这还是身在城市的小孩儿,在农村的孩子还得仰仗城里归乡的亲戚,逢年过节把炸鸡带回来,冷的都能吃得津津有味。

在那个时候,小朋友春秋游,小书包里大约都是些薯片,山楂,鱿鱼丝,波力海苔,双汇或者王中王火腿肠,如果有哪一位同学的妈妈给孩子带了肯德基,小家伙的幸福指数都会比其他人高出许多。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与一位老师朋友聊天,和她谈及此事,她的印象也确实如此,还和我说了一嘴她当年带过的某届学生。那届学生里,有个男孩子带的是一只铝制盒饭,打开来里头是蛋炒饭,而那男生的好朋友带的是鸡腿堡,蛋炒饭小男孩吃午饭的时候就一直眼巴巴瞅着鸡腿堡,那眼神着实让老师印象深刻,过了那么多年都难以忘怀,说是录下来给肯德基当广告都不用后期,一条过。

除了春秋游,前面说到的,还有过生日。

肯德基当时承办生日宴,庆祝宴,当然主角基本都是孩子。工作人员会专门留出一个区域来,给宴会的小孩子们围坐在一起,彩球,炸鸡,可乐,生日歌。印象中小寿星头顶还会戴个彩纸糊作的王冠或者小尖帽子,然后一群小崽子笑声掀翻屋顶,旁边与之无关的孩子就会远远看着,眼睛冒着羡慕,嘴里流着哈喇,好像自己手里的鸡腿儿都瞬间不香了。

有点好奇当时有多少孩子期待自己也能在肯德基开个生日派对,好像戴上了肯德基王冠,自己就是世上最靓的崽儿。

当然,除了孩子们,那时候的青年男女也是肯德基的喜爱者。

尤其87年刚开出来那一阵子,年轻人对西餐的了解还都很贫瘠。不过不要举例什么高知家庭干部子弟,那个不能拿来讨论,这里说的是芸芸大众,普通青年。那些青年,如今很多都已经中年油腻,或中年富裕,或中年危机,可能早已尝遍世界美味,对牛排的部位,披萨的饼底,寿司的用米等等了如指掌,极致苛严。可是在当时,却也是一块金黄喷香的炸鸡就能哄得开心的傻小伙儿傻姑娘。

没什么人会把九十年代初的肯德基当快餐,遇上重要节日纪念日,情侣可以去那刷作红白相间的肯德基餐厅就餐,点炸鸡汉堡,上校鸡块,薯条可乐,各自尽欢,彼此开颜。

换作现在你试试?

“亲爱的,今天是我们的周年纪念日,我带你去吃肯德基吧。”

或许也可以开颜,不过这个开颜不能解释为笑,而应该解释为——被打到脸上破皮。

不过,若是两个人要共同追忆似水年华,或者两个人纯粹就想吃炸鸡,那也是有可能的,挺浪漫,也没什么不好,明理人都可以理解。

就是作者写文最好不要这样写,不然就会有无情的喷子出现:

用户:一个无情的喷子评分:-2

“受过生日攻就带他吃肯德基?攻不是霸道总裁吗?作者是没见过世面还是怎么样,我觉得攻ooc了,忆苦思甜也不能这样,而且我觉得攻三观有问题,这种价值观怎么可以忍,受当年为他付出了那么多换来的就是一顿肯德基吗?气死我了,这是什么攻苏作者啊!这不公平!反正我是无法理解,一顿肯德基就能高兴成这样也太贱了,弃了。”

我模仿的像吗?哎嘿~

有的人就是如此,对完整的事情经过永远视而不见,主角想要带爱人重温当年美好的心情他是看不到的,他们只能看到“纪念日吃了肯德基”这个结果,永远看不到主角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前因。不过我觉得对于这种人还是需要谅解,只要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们,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哎呀忽然觉得自己贱贱的,我好像也是个无情的喷子,对不起对不起。

对了,墨宗师你最好反省一下你自己,你不是霸道宗师吗?你不是见过很多世面吗?你怎么可以带你对象吃地摊,你看看人家墨熄……算了,墨熄更无语,他给自己对象吃剩菜。

忍不了了,我要去给自己刷负分。

说着玩的,我们还是继续聊鸡/吧。

炸鸡,似乎只在特定的时期,只在那么短短几年,在改革开放的晨曦尚且朦胧,朝阳未起之前,了不起过,高贵过。毕竟那时候连喝过速溶咖啡的都是时尚时尚最时尚的崽儿。后来就成了时常光顾负/面/新/闻的主角,成了家长严格控制孩子摄入的垃圾食品。

和个过气明星似的,城乡结合部拿个大喇叭唱,嘿~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下面的朋友手挥起来!

但怎么说呢,还是觉得这个过气明星有它自己的魅力,有烟火气,有其他高贵冷艳的西餐给不了的快乐。

很多时候还是会看见这样的说法:小孩子吃炸鸡会觉得高兴。心情不好了吃炸鸡会觉得好受些。六一儿童节还是想去肯德基麦当劳买个欢乐儿童套餐。看动画片的时候面前有一盒炸鸡最快乐了。

以及那个流传于网络的问答——

问:你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出息了?

答:小时候眼巴巴求爸妈半天才能吃一次的肯德基,现在一个外卖订单小哥就把餐送到我门口的时候。

没办法,炸鸡这玩意儿,它就是普罗大众觉得好吃的东西。我还记得之前因为一些原因饿着肚子去陪客户吃西餐,食不知味,送走人家之后饿的厉害,找了家德克士,坐下来点了个脆皮手/枪腿。

我就记得那天晚上的脆皮鸡腿特别烫,新炸出来的,肉嫩多汁,开打纸盒就是要了命的肉香。撕开黑胡椒粉包倒在上面,关上盒子摇匀,凑到嘴边咬下去的时候,第一感观就是脆皮封锁的鸡汁油汁流出来,然后又烫又嫩的鸡腿肉的味道,黑胡椒刺激鲜香的味道一股脑地入口。

太香了。

鲜嫩多汁,金黄酥脆。

脑袋里好像有无数个芭蕾舞小人儿在开心地旋转跳跃,整个人都活了。之前吃的是什么鬼,这才是人生。我就大口大口吃着脆皮鸡,由着满手满嘴流油,也不用再陪人了,也不用再担忧什么了,也不用再动脑子了,所有的感官都用来感受这一只脆皮炸鸡就好,耳朵听它的脆皮在齿间的咔擦声,鼻子闻它的鸡肉香胡椒香焦油香,口中感受着饱满的鸡肉,丰富的烫汁。外面霓虹灯晃车影流,无限轻松快乐。

当时的我,一下子就被满足了。

现在的我,一下子就饿了。

妈的,好饿啊。

炸鸡是不是好东西我不知道,但到底是好吃的东西。不然怎么还有人锲而不舍地钻研三角腿肉胸肉旁肋到底哪个部位最美味。不然怎么有人孜孜不倦地讨论德克士肯德基麦当劳到底哪一家最好吃……

等等,哪一家最好吃?

我想了想,觉得各有千秋,三家都是不能被彼此取代的,就好像后宫的皇后,贵妃,宠姬,少了谁这皇上当得都没劲,皇后善弹,贵妃擅舞,宠姬擅睡觉……不对,擅吹箫,各有各的好。

德克士的炸鸡是最多汁的,一口下去流油,肯德基有肯德基的独特鸡皮香味,走进店门那种熟悉的气味就会把多少人的童年带回心坎里,麦当劳的麦乐鸡和肯德基的上校鸡块可以掐的你死我活难分伯仲,但薯条应属麦当劳炸的最好,听说还能霸王防秃,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当然,除了这炸鸡界三巨头,还有那些“替身”炸鸡,在记忆的河流里闪闪发光,有时候甚至是那么地令人怀念。

因为三巨头如今街头尚能找到,但那些你我童年时,年轻时偶尔吃过的不知名的炸鸡,就如一场艳遇,给了美好回忆,之后人生却是再也遇不上了。

比如我一直忘不掉九十年代有一回在景区吃的团餐,餐厅仿佛是新装修的,桌椅还散发着松木味和油漆味,那种分格铁盘装着午餐被端上来。蔬菜我是不记得了,似乎是有些炒白菜,但那一回的炸鸡腿我倒是始终忘不掉,配着现在看来一定很低劣的沙拉奶油酱,直到出门我都还在满足地砸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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