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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美妙时光三三:

我已到了桃源,车子很舒服。曾姓朋友送我到了地,我们便一同住在一个卖酒曲子的人家,且到河边去看船,见到一些船,选定了一只新的,言定十五块,晚上就要上船的。我现在还留在卖酒曲人家,看朋友同人说野话……在漫长的情信与家书里,他叫她“三三”,自称“二哥”。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有些人的流水账很让人烦,但沈从文的絮絮叨叨却平静且温柔,三分浅淡的烟火气息,三分清澈的流水环绕,还有四分的浓情蜜意,怎看都不觉得烦。看完之后才明白,兆和所说因为沈从文信写得好才嫁给他,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结婚时是一无所有的,允和比他们早几个月结婚,还有两千块的嫁妆。原本兆和也应该有一份,可沈从文写信给张武龄,说他们一分钱也不要。当时张家境况大不如前,张武龄夫妇也乐得少一份开支。所以她的婚礼格外简单,婚后的第一个小家还是跟沈从文的朋友杨振声同住。这些,兆和毫无怨言。她被朴素地养大,很少奢侈,超过生活所需的东西,她也并不在乎。而沈从文大概是古人所说的有情饮水饱,他追了她那样久,如今心满意足,就算是寒风破屋,他也甘之如饴。

遇上手头窘迫时,甚至还拿了兆和姑母送给她的戒指去当铺,忘记赎回被兆和发觉。这样她都并不生气,只是平淡地写过这件事,感彩也淡,看不出当时她究竟是恼怒还是惊愕,大约也只是淡淡的,不曾计较什么。

也只有兆和了。换成元和或允和,都是忍不下的姑娘。兆和很能包容沈从文,尽管他比她大了那么多,挑起家庭生活担子的,却是这个比他年轻太多的女子。她不光是包容他,也肯耐心包容他的家人,譬如他的小九妹。那是沈从文家里最小的妹妹,很被娇惯着长大,任性淘气,十足一个“麻烦包”。她被托付给了远在北平的沈从文,他要工作,应酬,写作,养家,那么负责照顾小九吃穿住行心情好坏的,除了兆和,不作二人想。

这孩子着实让人头疼,兆和说:小九花钱的点子层出不穷,沈从文的月薪一星期就花光了,让我独自操心该怎么应付厨司务和保姆薪水。我小时候,朱干干每顿都让我吃好几大碗饭,把我喂得胖胖的。

我跟沈从文结婚后就没胖过,一直瘦得皮包骨。对于小九,一向很能忍的兆和都忍不住吐苦水: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对学习、上课都不认真。她一来,就把她哥哥的生活搅得大乱,也把我搞得很惨。

都说小姑难处。兆和的小姑不同寻常,她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花招,让兆和夫妇手忙脚乱,因为是受宠的妹妹,也无法过于责备。当然,责备了也是照旧的。从小九来到北平,直到她出嫁,兆和足足照顾迁就了她十五年。她是在容忍小九,也是在全沈从文的情。又如何能说她不爱他,若是不爱,何必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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